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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逊克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文员公告 因审判工作需要,逊克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图片来源于网络) PART.01、招聘岗位及名额: PART.02、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6年1月至2008年1月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注:含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家开放大学等颁发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5.报考书记员需具备计算机基础技能,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具备较强的文字理解能力和归纳能力,能够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报考文员需具备一定的文字基础和协调能力; 6.限黑龙江省黑河市户籍。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PART.0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开除过公职或因违纪违法被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法或者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统招、全日制在校学生; 7.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8.聘用制人员的父母、配偶担任逊克县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或者在市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9.有其他不适宜在人民法院工作情形的。 PART.04、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9日17时。 (二)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与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底照片及相关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学位证明)发送至报考单位指定邮箱(xkxfyzgk@163.com),完成报名。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姓名+手机号”。 (三)填报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2.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专科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不予审核通过。 3.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PART.05、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岗位技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分的50%,岗位技能测试为资格考试,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1.时间地点。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逊克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 2.考试方式。考试分为打字技能测试(聘用制书记员岗位)、笔试、面试。 3.技能测试。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岗位人员需先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为计算机速录考试,试题为语音试题,考生采取听打的方式进行测试,只打语音中的汉字,不打标点符号;考试时长5分钟,每名考生测试2次,取最高成绩;考生平均每分钟正确录入汉字70字以上(含70字)为合格。需通过技能测试,作为进入笔试的资格条件。 4.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90分钟。 5.资格复审。按照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结合岗位技能测试结果,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6.面试。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且岗位技能测试合格的,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PART.06、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3.考察阶段应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 4.考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职位按照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PART.07、公示与录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逊克县人民法院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书记员、文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PART.08、关于录用递补: 对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但未被聘用的人员,可以作为递补聘用人员至本院下次启动招聘工作前,结合本院实际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补录。补录环节将根据原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补录人选,按此公告要求进行体检及考察。 PART.09、工资福利: 1.工资待遇。聘用制人员实行与等级、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的薪酬待遇,实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2.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制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3.福利待遇。聘用制人员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 PART.10、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4568818015 19304566133 联系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PART.11、相关事项提醒: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联系。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认真填写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公告由逊克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