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gov.cn)和我单位官方网站(http://www.lnnc.edu.cn/)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下载《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成后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简历、相关资历证明等材料扫描件一起发到报名邮箱44984863@qq.com文件名按“报考岗位序号+岗位名称+本人姓名”命名。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以考试考核和技能测试招聘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我单位网站(http://www.lnnc.edu.cn/)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考核 1、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笔试内容注重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职业素质与能力,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满分为100分,闭卷考试。 笔试的要求、时间、地点和笔试成绩将通过我单位官方网站公布。 笔试结束后,我单位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上报主管部门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我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单位网站(http://www.lnnc.edu.cn/)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我单位网站(http://www.lnnc.edu.cn/)公布。 2、考核 招聘博士岗位人员,采取考核的方式。 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基本素质、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科学研究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对岗位的理解等,考核的形式包括面试、试讲等。 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我单位官方网站(http://www.lnnc.edu.cn/)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面试的递补规定与考试考核岗位要求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