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社厅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 9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政府机关公务员和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61号)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图片来源于网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辽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3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人员年龄及其它岗位要求详见《辽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 应聘者的工作经历计算日期为2018年6月31日,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证明需所在单位两名工作人员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其它资格条件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按要求报名,经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gov.cn)和我单位官方网站——通知布告(www.lnlzy.cn/)栏中统一发布。 涉及此次招聘考试的其他重要通知均在辽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查看,逾期或遗漏通知者责任自负。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3个工作日后开始报名,5个工作日结束(从2018年6月20早9:00至2018年6月26晚4: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使用谷歌或者火狐浏览器 登录)。 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登陆辽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lnlzy.cn/)报名,并升成《辽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笔试时打印上交由考生本人签字的上述表格)。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如考试考核招聘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我院将发布补充招聘公告予以调整。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