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充实司法辅助人员队伍,经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5名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创新机制、精简效能的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要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具备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专业技能; 4、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并且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岗位、职责及报考条件 (一)司法辅警 岗位职责:协助司法警察开展安检、安保、值庭等工作。 岗位条件:男性,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4人、高中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8人,双侧矫正视力不得低于5.0,身高170cm以上,无纹身,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招聘人数:12名。 (二)书记员 岗位职责:负责庭前准备、庭审记录、文书校对、案卷归档等工作。部分工作与法官助理有交叉。 岗位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无纹身,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招聘人数:3名。 三、招聘流程 (一)公告 在辽中区人民政府网(网址:www.liaozhong.gov.cn)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2018年6月8日—2018年6月14日。 (二)报名及资审 资审报名时间:2018年6月11日——2018年6月14日,每天上午8:30—下午16:30。 报名地点:辽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辽中区东环街52号) 联系人:邵红英 联系电话:024-87821329 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本人携带填写好的报名表(见附件),带近期2张2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其他考试等事宜电话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报考者自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凡声称与本次招聘相关的复习材料、中介机构、个人等误导报考者的,圴与我单位无关。望广大应聘者周知。 五、人员管理办法 1、合同管理:被录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用工单位对聘用人员实行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其他事项均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在试用期内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顺延录取。 2、薪酬待遇: 工资1700元/月(含“三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期间只缴纳工伤保险,试用期期满合格后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沈阳市辽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