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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锦州市司法局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查看: 2418 | 评论: 0 | 发布者: 极刻学 |来自: 锦州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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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22日,10月20日在全国举行。根据司法部第181号《公告》及辽宁省司法厅公告,现就锦州市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名条件(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 ...


(五)考生可登录司法部官网进行报名,阅读公告后,可选择报名地,如报名地对应考区机位数已满,会提示考生更换报名地。

(六)今年报名系统新增锁定机位功能。照片审核通过后,考生点击交费按钮,若考区机位充足则允许交费,若机位不足则提示更换报名地。开始交费即占用并锁定机位,锁定时间为1小时。超出1小时,考生未能交费成功,则机位释放。考生重新交费时将重新计算是否有空余机位。

六、其他事宜

(一)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考试事项,报名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

(二)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或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到我省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三)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当通过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到地方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现役军人报名参加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办理。

(四)报名人员可选择使用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内蒙古自治区设蒙古文考点考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设藏文考点考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蒙古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考点考场,吉林省设朝鲜文考点考场。

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自行选择使用简体汉字或者繁体汉字填报本人信息和答题。

(五)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后,应试人员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六)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我省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关于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宜,应试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或向司法部或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咨询。

司法部机考模拟系统已经上线,请登录:http://www.moj.gov.cn/news/content/2018-06/08/zlk_20543.html

(七)咨询服务方式

凡涉及锦州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政策事项,可向锦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416-2124001

咨询时间:网上报名期间每天8:30—16:30。

锦州市司法局地址:锦州市太和区佳和溪林苑3号楼

凡涉及网上支付考务费问题,可拨打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0571-88158090;88156688。

锦州市司法局

2018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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