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注明以下情况:①个人档案情况(存档单位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等);②户口情况(户口所在地、户籍管理单位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留学回国人员须注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必要时须根据我部要求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如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须详细填写相关工作经历,并注明所属项目名称、服务期是否已满、考核是否合格等。 定向生、委培生请注明:①委培或定向单位是否同意报考;②所在院校是否同意报考;③委培或定向单位、所在院校有关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师范类院校毕业生请注明是否为免费师范生。 (四)家庭成员: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家庭成员的姓名、工作单位、政治面貌、职务等,个体经营或务农请注明所在地址。 (五)奖惩情况:所获奖励仅填写校级及以上各类知识技能性竞赛获奖情况(如外语、演讲、写作等)和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受处分情况须如实填写。 (六)其他情况:应届毕业生须认真填写高等教育阶段符合职位要求专业的主干课程及成绩。 未按上述要求填报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三、考试、考察工作有关说明 (一)公共科目笔试和部分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测试: 1、公共科目笔试。所有报考人员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时间为2017年12月10日。有关考试安排见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告。 2、部分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测试。报考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葡萄牙语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考生须参加相应语种外语水平测试。时间为2017年12月9日下午。 报考上述8个职位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公共科目笔试考点选择为北京,并在北京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确认、缴费及下载打印准考证,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 (二)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 1、确定人选: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将根据录用计划中的面试人员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我部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的人选。 日语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外语水平测试成绩1:1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根据面试人员比例,按合成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我部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的人选。 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将在外交部考录网页(http://www.fmprc.gov.cn/mfa_chn/wjb_602314/gbclc_603848)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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