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试安排: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计划于2018年1月底或2月初在北京集中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专业能力测试科目:
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重点测查考生的政策水平、综合分析、文字表达能力。外语考试从听、说、读、写、译等方面全面测查考生的外语基础和实际应用能力。行政司、财务司专业笔试主要测查与招考职位相关的专业基础和实际应用能力。 4、考生在参加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时,须携带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外交部专业能力测试准考证(届时根据我部通知进行网上确认并打印准考证)、身份证和学生证(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证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1、除日语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以外的所有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专业能力测试总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 2、日语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公共科目笔试和非通用语外语水平测试合成成绩占50%,专业能力测试总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 (四)体检和考察:我部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和心理测评等。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等组织实施。考察将根据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内容。同时,我部还将对报名信息进行核对,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将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法律和规定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其他事项 (一)考试录用有关信息请及时关注外交部考录网页(http://www.fmprc.gov.cn/mfa_chn/wjb_602314/gbclc_603848)。 (二)外交部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外交部考录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为:010-65965185。 外交部干部司 2017年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