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如何判定所学专业是否满足岗位专业要求? 招考岗位对专业的要求,参照《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设置。 专业指导目录分为三个层次,其相互关系为:“一级目录”包含“二级目录”,“二级目录”下设具体专业。 如果岗位只限制了“一级目录”,则此“一级目录”下的所有“二级目录”所包含的专业都符合岗位要求;如果岗位除了“一级目录”限制外,还限制了“二级目录”,则只有该“二级目录”下的专业才符合岗位要求;如果岗位同时限制“一级目录”、“二级目录”和“具体专业”,则只有所限定的“具体专业”才符合岗位要求。 报考人员在选择岗位时,应首先在专业指导目录中查找所学专业的从属范围,依此判定所学专业是否满足岗位要求。若所学专业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同时从属于不同的目录,可以以任意一种从属报名。 若所学专业与招考专业相近却未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建议考生先咨询报名资格审查单位,若经沟通,资格审查单位和招录单位同意,在报名页面“未纳入专业指导目录的具体专业”栏目中如实填写自己所学的专业,并在备注栏标明“本人所学专业未纳入目录,但资格审查单位和招录单位同意报考”,再行提交审查。 注:所学专业与招考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多、少1个“学”字的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报考者要如实选择或填写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但在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以所获学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