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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政策解答

查看: 10138 | 评论: 0 | 发布者: 极刻学 |来自: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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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黑龙江省考疑问全解


5.双学位人员是否可以使用第二学位的专业进行报考?

双学位报考人员,其第二学位能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查询认证或由黑龙江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科技发展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益街102号省教育培训中心504房间)开具学位认证证明的,可以用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职位。

6.对于党员的要求如何掌握?

若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则中共预备党员也可报考。

7.户籍地有何要求?

户籍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在201839日(含当日)前,本人户籍必须满足报考职位要求的户籍条件。

报考人员需在报名页面的相应栏目中体现户籍迁入时间,若报考人员自出生起户籍即在当地,则其户籍迁入时间栏目填写本人出生时间即可。面试现场资格确认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户籍原件及复印件。

本次招考中的户籍要求,全部指行政区划内户籍;因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区划跨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两个省份,故大兴安岭地区的户籍要求,仅指大兴安岭地区户籍。

8.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职位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现场资格确认阶段,向招录单位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留学回国人员(除2018年应届毕业生外)应于201839日(含当日)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方可报考符合学历、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的职位。


周日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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