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报考条件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 凡是符合《2017年辽宁省公安机关及省属监狱戒毒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及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此次招考,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对这部分人员,报名系统将自动拒绝其报考); (3)2017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名后,录用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6)已经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17年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辽宁警察学院的辽宁生源2017年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录用考试是职位竞争考试,报考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选拔,最终将被录用到所报考的职位上去任职。如果报考人员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一旦报考该职位且被录用,则立即形成回避关系。 3、怎样理解辽宁省内普通本科院校辽宁籍本科以上学历2017年应届毕业生? 报考者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毕业院校应为经省教育厅认定的辽宁省内普通本科院校(含部属院校、省属院校、市属院校和民办院校);2、2017年7月31日前当年毕业的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应届毕业生;3、于2017年6月10日前户籍为辽宁籍(不含外省学生在辽宁高校的集体户口)的。 4、怎样理解招考职位的学历、学位层次要求? 招考职位设定学历为 “本科及以上”的,本科、研究生都可。招考职位设定“学士学位及以上”要求的,获得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都符合学位要求。 招考职位学历分别设定为本科(学士学位)一个层次的,只招录该学历(学位)层次人员。 招考职位有学历、学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专业应相对应。 5、怎样理解招考职位的专业要求? (1)招考职位设定专业为某个或某些专业的,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可以报考; (2)招考职位设定专业为某个或某些类的,则《指导目录》中,相应学历某个或某些类所包括的所有专业考生都可报考; (3)招考职位不限制专业的,各专业毕业生均可报考。 (4)普通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招考《指导目录》的,参考执行《指导目录》。 (5)考生不能用专业方向报考。例如,考生毕业证书专业为旅游管理(英语),英语为该考生所学专业方向,该考生只能报考专业要求为旅游管理的职位,而不能报考专业要求为英语的职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