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参加资格审查考生应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 1.如报考面向项目生招考的岗位,必须由“大学生村官”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办理: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已任满聘期的“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县级组织部门开具的写明“大学生村官”姓名、身份证号、服务地、服务期起止时间、期满考核等次并加盖公章。 (二)“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生 携带本人身份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原件。 (三)“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 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由服务单位开具并盖章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生 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原件,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复印件。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考生为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其所在学校开具的在校证明)。 四、审查部门联系电话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0451-53603585,18646779663。 “三支一扶计划” 0451-87130130;15046060506。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0451-53620211;17603624303。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0451-53664414;15114569379。 “退役大学生士兵” 0451-83800328;18645017766。 (上述咨询电话只针对本次资格审查期间与项目生有关的政策咨询,其他问题请咨询招录单位。) 原标题:关于2018年度全省公务员招考项目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公务员局 2018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