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国外学历要出具学位和省级以上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5.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需提供院校学历证明,必须写清楚学历、拟取得的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拟授学位及取得毕业证时间等。参考附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校证明》。 6.报考项目生、大学生退役士兵职位的考生,先按照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的《关于2018年度全省公务员招考项目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到省级“项目生”主管部门及大学生退役士兵批准入伍地的黑龙江省所属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进行资格认定,然后考生持认定证明、项目生证书(或退伍兵证)及上述需携带的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 7.考生在报考时填写工作单位的,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已离职的提供加盖公章的离职证明)。参考附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考生未就业的,须提供有关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8.政治面貌要求“中共党员”的考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需提供党员证明及入党志愿书复印件,中共预备党员需明确能否按期转正。 9.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与招考职位资格条件有关的其他材料。 五、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按指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未在指定时间内参加资格确认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如有特殊情况放弃资格确认,必须提前与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并出具本人签字的正式书面材料。 2.考生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考录资格。 3.联系电话。 党群部门:0452-2795177 政府部门:0452-2419083 检察院:0452-2458967 法院:0452-2576259 原标题:关于2018年度齐齐哈尔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资格确认的通知 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组织部 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1日 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