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公务员面试资格确认公告_鸡西市法院机(非捆绑类)资格审查 一、参加人员、时间、地点 (一)参加人员 报考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代码2153001)、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部门代码2153005)、鸡西市滴道区人民法院(部门代码2153002)、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部门代码2153003)、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法院(部门代码2153006)、鸡西市麻山区人民法院(部门代码2153004)、虎林市人民法院(部门代码2153007)、密山市人民法院(部门代码2153008)、鸡东县人民法院(部门代码2153009)且笔试成绩排名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 (二)时间 2018年5月28日至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4:00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三)地点 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干部科六楼(615室)。 二、资格确认 (一)资格确认的人员及方式 资格确认是根据笔试成绩和有关规定,按招考计划人数3倍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是将考生网上报名信息与考生本人及其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等进行现场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在报请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同意后将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并视情况依次进行递补。 (二)资格确认的相关要求 1、必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不得有其他人员陪同。规定时间未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所有考生需按职位招录条件提供以下相关证件材料: (1)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统招硕士研究生须携带本科、研究生两个阶段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学历证明材料: a.考生本人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 b.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的,需提供所在院校盖章的证明原件及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校开具的证明上应写明院系、专业、学制、毕业时间、是否为统招等情况,并体现出“若考生顺利毕业、取得毕业证,其毕业证专业为***专业”的字样。国民教育系列的考生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 c.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留学人员报考“2018年应届毕业生”职位,需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书、毕业时间应为2017年8月31日至2018年8月31日间;非2018应届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2018年3月9日(含当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省级以上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书。 d.用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的考生,需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查询的认证材料或提供由黑龙江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科技发展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益街102号省教育培训中心504房间)开具的学位认证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