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画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直属,集美术创作、研究、教学、收藏、交流于一体的国家公益型事业单位。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北京市户口; 4.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熟练使用文字处理软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岗位及相应条件 详见《中国国家画院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29日。请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填写《中国国家画院2018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同时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等材料的扫描件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压缩打包后发送至电子邮箱zggjhyzhaopin@163.cn,邮件标题名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 (二)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选,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参加笔试,并在中国国家画院网站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有关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足2人时,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笔试当天,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通过笔试合格线者,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1∶5确定面试人选;如合格人数达不到5名,我单位将研究决定是否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 笔试结束后电话通知面试人选,并在中国国家画院官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于面试当天现场提交下列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1.《中国国家画院2018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职称证书或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与笔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1:1进入考察、体检环节。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