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办法 1.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应聘人员需进行笔试和面试;博士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笔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及外语,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 专业知识(70分)+外语(30分)。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后的第二日在齐齐哈尔医学院网站公示),若成绩出现并列或有博士研究生报考该岗位,则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数。 面试采取自命题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4.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博士应聘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 注: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按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者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五、体检 考试合格后,学院统一组织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学院在符合录用标准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六、考核 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齐齐哈尔医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用人单位将与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正式办理接收手续。 八、聘用与待遇 被聘人员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省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务对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本科毕业生即可解决编制,且支持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本科生安家费3万元,硕士生安家费5万元,享受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津贴每月300元,每年报销一次新疆探亲往返机票;提供优先培训机会,配备工作导师。 九、几点说明 1.2018年应届毕业生办理入职手续前,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否则用人单位将不予聘用。 2.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齐齐哈尔医学院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招聘公告、拟聘人员公示等信息均在此发布,请广大应聘者注意查看。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向民 联系电话:0452-2663311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医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齐齐哈尔医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齐齐哈尔医学院人事处 2018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