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参加考试考核人员根据最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遇特殊情况报请招聘领导小组后再予决定),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入围体检。如有入围并列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由用人单位对通过体检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通过面谈的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创业农场机关和创业农场医院公示五个工作日。 (七)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按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并将补录情况公示五个工作日)。 (八)监督 由纪检委部门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54-5796051。 五、录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1、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间待遇为护士、内业员按转正后工资标准80%发放。 2、试用期满,由创业农场医院组织所在科室综合考核测评合格后,医生、护士参照事业单位工资发放,内业员参照农场机关科员工资标准发放,签订企业劳动合同,享受企业五险一金待遇。 六、招聘纪律 报名人员必须遵守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试安排。对在报名、资格确认、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对其处理。 本公告由创业农场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创业农场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医护人员公告 创业农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 创业农场医院 2018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