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长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选出面试人员进行考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要求等,将在《面试通知书》中注明。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实际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招录人员成绩按笔试成绩50%与面试成绩50%之和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优先录取笔试高者,笔试分数相同的,进行加试)。 2.计算考生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成绩查询 考生的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查询,未及时查询的一切后果自负。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在长白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选定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情况等。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白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期过后,放弃拟聘用人选资格的岗位及因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不符合聘用要求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办理聘用手续后考生放弃应聘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放弃的岗位不再递补。 被聘用的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将依据我县员额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定执行。 八、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长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日 点击下载>>> 附件一:《长白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 附件二:《长白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注:本文来源于“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原标题“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