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同一岗位的要形成不低于2:1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本岗位的竞争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并通知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对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退还考务费。 (三)笔试 1.笔试时间。 2018年7月21日上午09:00-11:00。 2.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测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其中,综合知识占20分,职业能力测试占80分。试题全部为客观题,笔试时限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要求。 报名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报考人员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4.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报名人员可登录大连市卫生计生委网站查看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拟定面试入围人员及参加资格复审的有关要求。 (四)资格复审 由各相关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拟定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由市卫生计生委进行资格复审确认。资格复审的主要内容为:拟定面试入围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年龄、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执业范围、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接受培训情况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 凡提供的有关证件和信息与实际不符、以及不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审查递补。 (五)面试 面试由各相关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自行组织。 1.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考岗位招聘计划2:1的比例拟定面试入围人员,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视为拟定面试入围人员,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确定为正式面试入围人员。 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数量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2: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仍可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察面试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4.面试要求:面试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须当场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