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者将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fsrs.gov.cn ) 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由抚顺县峡河乡卫生院与应聘者本人签订《辽宁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明确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服务年限为五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因应聘者弃权或应聘资格不符等引起的岗位空缺,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组织递补。 五、特岗全科医生管理 1. 峡河乡卫生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与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特岗全科医生聘期为5年,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商同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派遣至相应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工作,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年限为5年。对于违反聘用合同,未履行派驻任务或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年限不满5年的特岗全科医生,解除聘用合同,取消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等。 2.特岗全科医生人事档案由抚顺县卫计局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乡镇卫生院。 3.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的日常管理、绩效考核(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由乡镇卫生院负责,考核结果报县卫计局备案,对成绩突出,考核优秀者,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考虑;对考核不合格者,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工作岗位,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4.聘期满后,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在有空编空岗的情况下,鼓励特岗全科医生继续留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抚顺县卫生计生局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给予办理相应人事关系,纳入乡镇卫生院常设岗位管理;应聘前有工作单位的特岗全科医生,聘用期满后,也可在公开招聘的前提下,通过考核方式招聘回原单位工作,或通过公开招聘到其他医院工作,招聘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六、特岗全科医生激励与保障政策 (一)薪酬待遇。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峡河乡卫生院同类人员工资及保障待遇。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期间,乡镇卫生院要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必要的住宿和生活条件。 (二)职称晋升。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的时间。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期间,按国家规定年限标准,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的,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 教育培训。对未取得全科医学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进行全科医生岗位培训。首次培训3个月,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批准,报设区的抚顺市卫计委备案,在执业范围项加注全科医学后,方可正式上岗。累计培训时间达到1年的,经考核合格,颁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 七、其它事项 1.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2.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直接隶属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予回避,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本公开招聘公告由抚顺县卫计局负责解释。 为方便考生报考,加强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设立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4-57599809 024-57599947 监督举报电话:024-57599730 点击下载: 附件1:2018年抚顺县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ls 附件2 2018年抚顺县公开招聘特岗全科医生报名表.doc.doc 附件3 2018年度辽宁省特岗全科基本信息登记表.doc.doc 抚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抚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