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执行空编管理及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意见》(吉厅字〔2012〕3号)、《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吉政办发〔2010〕16号)、《中共延边州委办公室 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空编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延州办发〔2018〕10号)、《2018年延边州州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实施方案》精神,延边州州直部分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8年延边州州直部分学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人,延边第一中学4人,延边第二中学8人,延边大学师范分院7人,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延边州州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3日至2000年7月3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确定。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详见《2018年延边州州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报考岗位须具备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与所报考岗位专业相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 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2018年毕业生(2019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8年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未满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7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报名地点: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延吉市建工街5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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