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委托代理人)须填写《2018年延边州州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4张近期红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8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资格审查与缴费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应聘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生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资格审查和复审通过后,考生缴纳面试费80元。 (五)准考证发放 发放时间为7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发放地点与报名地点一致。 (六)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七)有关规定 1.本次考试只允许每名考生报考1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一律视为无效并取消其报考资格。 2.2018年报考延边州州直部分学校的,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再次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或参加我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3.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面试顺序通过考生当场抽签决定,面试当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详见网上发布的《2018年延边州州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 (二)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需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 体检工作由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应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该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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