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凡提供的有关证件和信息与实际不符、以及不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该报考人员资格。已经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涉及到违法犯罪的将追究其责任。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及要求 领取时间:2018年7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3:00)。 领取地点: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中学体育馆(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湾里街80号)。 领取要求: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代领者须携带代领人和报考人身份证原件。 笔试 (一)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专业理论、政策法规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其中,教育专业理论、政策法规知识占7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试题全部为客观性题,笔试时限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二)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8年7月15日,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要求:报名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报考人员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四)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7月15日晚上8时以后登录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网站(或者登陆“大连金普新区人才广场”微信公众号)查看笔试成绩、参加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和面试相关要求。 面试 (一)面试人员:对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招聘计划2:1的比例拟定面试入围人员,按2:1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视为拟定面试入围人员。对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形成2: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仍可进入面试。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初步定为2018年7月16日和7月1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请登陆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网站(或者登陆“大连金普新区人才广场”微信公众号)查询。 (三)面试内容: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试讲时间为不超过10分钟,主要考察入围人员的知识水平、教学能力、讲授的逻辑性、板书内容层次、教学举止形态、普通话标准水平等综合素质,试讲内容主要是新区中小学现行教材各学科知识,其中小学教师岗位试讲教材为小学四年级下册、初中教师岗位试讲教材为初中二年级上册(化学学科为初中三年级上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四)面试要求:面试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须当场公布。参加面试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迟到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对面试时透露本人单位、姓名等相关信息的考生,以违纪论处,取消其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其权重为5: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