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于洪区人社局将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及所报材料进行跟踪复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对于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由公安于洪分局具体组织实施,于洪区人社局负责监督。体能测试时间安排在笔试前进行,体能测试为通过性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后续考试,测试分数不计入最终成绩。 1.体能测试标准: 项目 10米×4往返跑 纵向摸高 合格标准 ≤13″4 ≥265cm 2.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相关要求:参加测试人员须穿着运动服、运动鞋;患有心脑血管、高血压疾病人员禁止参加测试。 (四)笔试 1.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试题由专业人士负责拟制,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 2.原则上以招聘计划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可同时进入面试。 3.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知识能力,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 (六)总成绩计算 1.实行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笔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30%,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7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2.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政审、体检人员。权重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七)政审、体检 政审主要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及家庭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政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体能测试结果、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政审、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政府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拟聘用人员须服从用人单位岗位调剂,否则不予聘用。 2018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