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考生报名登记表及考生承诺书、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在高新区管委会网站下载。经资格审核通过后,现场发放准考证,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二)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三类,其中体能测试为通过性测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2018年7月15日(周日)(8:00开始) 2、体能测试地点:辽宁省警察学院鞍山分院(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195号)。 3、体能测试为通过性测试。 4、体能测试内容及标准: 男子组: 项目标准 女子组: 项目标准 5、注意事项:请考生着运动装和运动鞋参加体能测试,不得携带手机和背包入场,在体能测试前,请考生自行做好热身准备活动,尽可能避免测试过程中出现受伤等情况。同时,考生务必确认自身身体健康,考生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良等自身原因,导致体能测试过程中出现中暑、受伤、致病、死亡等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