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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肇州县肇州县招聘医务人员30人公告

查看: 2361 | 评论: 0 | 发布者: 极刻学 |来自: 肇州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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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报名时间:2020年7月21日8:30至2020年7月26日17:00。
大庆肇州县肇州县招聘医务人员30人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充实我县疫情防控医务人员力量,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现结合我县实际发布此公告。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一、招聘原则

按照机构编制、岗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岗位空缺的前提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等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医务人员30名,具体岗位要求查看《肇州县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专业须符合招考岗位专业要求,附表1所列专业与《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2020年修订)》(附件4)一致。

(四)年龄在35(含)周岁以下(1985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年龄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5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

(五)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人员。

(三)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录用公务员或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四)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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