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学院将在哈尔滨金融学院主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十、人才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享受由国家和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院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二)外地应聘人员如被聘用,来学院参加考试及办理相关手续时所产生的差旅费学院给予报销。 (三)博士人才须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为5年。 (四)引进博士人才待遇: 1.A类: (1)条件: a.年龄不超过55周岁; b.拥有省部级人才称号,或近5年学术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主持国家基金项目或教学改革项目;主持省部级重点项目;获国家级科研或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排名前三),或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一等奖(排名第一);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主讲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主编;国家一流专业负责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在《哈尔滨金融学院高水平学术期刊等级目录》(附件5)中认定的A类论文2篇或B类论文3篇,或被SCI(1、2区)收录3篇,或工程索引(EI刊源)全文收录6篇。 省级人才称号主要包括:“龙江学者”特聘教授或青年学者,省级优秀中青年专家,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省教学名师(本科高校)等,以及海内外具有与上述人才相当学术定位和成就的学者。 (2)待遇:提供科研启动费8万元,提供安家费 20 万元;聘期内岗位补贴每月2500元。 2.B类: (1)条件: a.年龄不超过45周岁; b.近5年学术成果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主持省部级科研或教学改革项目;获得省部级科研或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者,且排名第一;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主讲人;省级一流专业负责人;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在《哈尔滨金融学院高水平学术期刊等级目录》中认定的A类论文1篇,或B类论文2篇,或C类论文4篇,或被SCI(1、2区)收录2篇,或工程索引(EI刊源)全文收录5篇。 (2)待遇:提供科研启动费5万元,提供安家费 10 万元;聘期内岗位补贴每月2300元。 3.C类: (1)条件: a.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 b.学术成果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在《哈尔滨金融学院高水平学术期刊等级目录》中认定的B类论文1篇,或C类论文2篇,或被SCI(1、2区)收录1篇,或工程索引(EI刊源)全文收录3篇;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教学项目(前三名)。 (2)待遇:提供科研启动费3万元,提供安家费 10 万元;聘期内岗位补贴每月2000元。 如有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博士,且是学院急需的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引进条件。聘期任务及引进待遇参照博士C类执行。 4.对引进的博士人才在首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时,可通过“绿色通道”申报,不受指标限制。副高职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业绩特别优秀的博士在引进时,视具体情况可高聘为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十一、相关说明 (一) 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 解除聘用。 (二)对于拟聘用人员有弄虚作假、提供材料不实等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随时予以解聘。 十二、联系方式 博士报名咨询电话:(0451)83147184 、15590870079 王老师 硕士报名咨询电话:(0451)86143025 刘老师 博士人才报名邮箱:hjygkzp@163.com 硕士人才报名邮箱:hjygkzp@vip.126.com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电碳路65号哈尔滨金融学院人事处 十三、本公告由哈尔滨金融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